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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温州市汽车报废更新政策调整(10.16)

导语 自2025年10月17日(含当日,下同)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

  关于调整2025年温州市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的公告

  按照稳妥有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规则。现将调整后的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方式调整为“公证摇号”

  自2025年10月17日(含当日,下同)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活动。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申请,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审核。

  二、具体流程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摇号,获取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报名时,个人消费者需准确完整的提交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旧车车架号及注册登记日期、新购车辆发票等信息。

  2.每轮报名时间截止后,本轮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由第三方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

  3.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在“温州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4.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将本人的公示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中,未上传的不予受理审核。

  三、活动要求

  1.所购新车要取得温州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废车辆注册登记地、新车注册登记地均为温州,补贴标准及其他资格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2.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完整准确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且与报名摇号时提交的信息保持一致。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或与报名提交时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审核。

  3.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4.个人消费者2025年10月16日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购买新车的,不需要参加摇号,但须在11月10日前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不予受理审核。

  活动开始时间、摇号次数、摇号数量根据我市资金使用等实际情况确定。每轮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在“温州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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