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导语 温州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进行办理?办理需要经过那些程序?小编整合了温州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名称
|
经济适用房申购
|
申报对象
|
符合当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
|
申报条件
|
按当年度《温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的通告》中公布的申购条件
|
申报材料
|
1、《温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准表》(一式二份)。
2、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和复印件)一份。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再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6、收入证明。
7、现住房产权证明材料。私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承租公房的需提供公房租赁证和租赁合同,廉租住房应同时提交承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退出廉租住房”的具结报告书。
8、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须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9、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
10、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需提供有效证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需提供民政部门证明,市级以上劳模、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