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指南
导语 温州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办理条件?温州本地宝为您整合了温州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工伤评残鉴定
一、申请条件:因工受伤认定属于工伤,治疗已终结完全康复且可能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二、申请时间: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月份不安排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及相关事项鉴定确认表》1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五)医疗期间的所有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各类CT、X光片报告单原件(鉴定结结束后在领取鉴定结论时一并退还)。
病退鉴定
一、申请条件:职工因病可能丧失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的,且养老保险年限达到15年以上,年龄(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
二、申请时间:每年3、6、9、12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及相关事项鉴定确认表》1份;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四)医疗期间的所有原始病历、各类CT、X光报告单原件和加盖医院校对章的所有住院病历(鉴定结结束后在领取鉴定结论时一并退还);
(五)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原件。
地址:长乐路83号(乐清市就业管理处)电话:62526122。
特别提示:烧伤、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科目需到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鉴定(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7号,电话:8883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