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个税纳税开具完税证明权利和义务

导语 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开具载有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分为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如下:

  涉及的内容: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开具载有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完税证明。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2009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申请人在纳税过程中负有以下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