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导语 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浙江省机动车驾驶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自5月5日起执行!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 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费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汽车驾驶人考试。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标准80元/人次;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180元/人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标准100元/人次(其中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8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标准20元/人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当场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申请人重新预约
科目一、 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补考费标准均为80元/人次,重新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补考费标准20元/人次。
二、摩托车驾驶人考试。
现行摩托车驾驶员考试费标准230元/人次 拆分为: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费标准60元/人次;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80元/人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标准90元/人次(其中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标准7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标准20元/人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免费补考一次。
不参加当场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申请人重新预约科目一、 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补考费标准均为60元/人次,重新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补考费标准20 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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