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攻略

导语 根据《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度龙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

  一、参保对象

  1. 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

  2. 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3. 本统筹地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4.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1. 2023年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1740元,其中,个人缴纳580元,财政补助1160元。(大学生除外)

  2. 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申报缴费流程

  1. 学龄儿童〔在校(园)学生〕、大学生

  由学校统一参保(详见学校通知);没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的学龄儿童【在校(园)学生】,也可自行申报参保。

  2. 续保缴费

  2022年度正常参保龙湾区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到账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022年11月1日起可直接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3. 新增参保

  新增人员、2022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或者中途暂停参保的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参保年度为“参保下年度”,即可完成参保。或者凭身份证和户口簿至户籍所辖社区(村)申报参保,申报成功取回执单,参保费用统一存放至签约银行卡由税务批扣缴纳或个人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

  4. 中断停保

  2022年正常参保龙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户籍迁出、工作调动、死亡等原因不再申报2023年龙湾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操作类型为“停保”,即可完成中断停保。或者于2022年11月15日前去社区(村)办理中断参保手续。上年已与银行建立扣缴协议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对应的银行窗口解除已生效的扣缴协议,以免误扣误缴。

  5. 全免参保

  财政全额补助人员由龙湾医保分局统一批量参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无须到社区(村)申报。

  四、缴费方式

  1. 支付宝、微信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扫一扫下图二维码或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社保费缴纳”模块,可以为自己或帮他人缴纳社保费。

  2. 银行批量代扣代缴:已与龙湾农商银行或温州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只需在代扣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资金,税务系统会统一代扣代缴。

  3. 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

  五、注意事项

  1.已通过学校参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无需重复至社区(村)参保。

  2.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非集中参续保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缴费的,中断3个月(含)以下的,参保当月封锁,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3.缴费时请确认费款所属期(2023年)及所属地,以免误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取2023年度温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结果查询)入口、参保缴费时间/指南/标准以及怎么交、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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