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3条已公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条件等内容,详见正文。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享受主体: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标准申领社保补贴,核定补贴的缴纳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享受条件: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5〕2号)

  在线申请搜索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

  补充内容

  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渠道: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

  线上申请渠道: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选定所属地区后,点击“办事指南”,可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点击“在线办理”,可办理相关事项。

  办事指南:扫描二维码可快速查看对应地区的办事指南。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申请享受政策前请具体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求职补贴】即可查看温州求职补贴领取指南(入口+条件+材料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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