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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动自行车有上牌时限

导语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并可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有上牌时限吗?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并可持有效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临时上道路行驶。

  拓展内容电动自行车注册申请办理教程

  您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浙里办:#小程序://浙里办/1l8VMBIf2chS05b(复制链接至微信聊天框打开)

  温馨提示:上牌前,可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用于检验是否符合上牌条件,符合条件后再前往线下办理点上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获取温州电动车上牌地点、办理时间、材料流程、咨询方式、非标电动车注销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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