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及程序(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导语 结婚后,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要离婚了。温州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温州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温州离婚登记办理流程一览。

  离婚登记(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项目名称:离婚登记 (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受理机构: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

  联 系 人:王忠飞

  联系方法:0577-88639628

  联系地址:吴桥路民政服务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情况:工本费9元

  设立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受理条件:1、双方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必须是本市户籍地的居民。

  材料明细:1、本人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两张大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登记发证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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