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及程序(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导语 结婚后,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要离婚了。温州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温州离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温州离婚登记办理流程一览。
离婚登记(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项目名称:离婚登记 (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
受理机构: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
联 系 人:王忠飞
联系方法:0577-88639628
联系地址:吴桥路民政服务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情况:工本费9元
设立依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受理条件:1、双方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必须是本市户籍地的居民。
材料明细:1、本人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各提交两张大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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