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导语 失业也许未必像想象中那么可怕,但真正可怕的是没有了生活的来源和再就业的资本。如果此时能领到一笔补助金,那无疑是个雪中送炭的好事。现在,这个“雪中送炭”的政策就摆在困难失业人员面前,还等什么,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吧!
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临时生活补贴申领
适用对象:个人
二、审批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三、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1、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2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个人提交
相关学历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①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
②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
非必要
个人提交
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证明材料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
②《低保边缘证》(低保边缘户需提供);
③《残疾证》(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④困难家庭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必要
个人提交
《临时生活补贴(补助)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个人提交
七、申请接收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c幢3楼;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8室;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4、9、10层)901室;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瓯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八、办理基本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8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89090323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909031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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