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导语 失业也许未必像想象中那么可怕,但真正可怕的是没有了生活的来源和再就业的资本。如果此时能领到一笔补助金,那无疑是个雪中送炭的好事。现在,这个“雪中送炭”的政策就摆在困难失业人员面前,还等什么,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吧!

  温州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临时生活补贴申领

  适用对象:个人

  二、审批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

  三、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温州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1、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2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个人提交

相关学历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①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

②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

非必要

个人提交

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证明材料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且与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

②《低保边缘证》(低保边缘户需提供);

③《残疾证》(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④困难家庭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必要

个人提交

《临时生活补贴(补助)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个人提交


  七、申请接收

  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幢2楼)c幢3楼;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8室;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4、9、10层)901室;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瓯飞、经开区)管委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

  八、办理基本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8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89090323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909031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提醒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失业保险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失业保险认定材料、失业保险待遇终止等相关的信息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温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获取温州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条件|材料,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余额查询、转移接续。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