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选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导语 2023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此次选聘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共7家,需求计划为84个岗位140人。
温州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选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选聘对象
部分岗位选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应届毕业生的,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选聘对象不限界别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31日前。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7)年龄:除岗位特别注明外,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选聘单位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等,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一般需提供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以选聘单位予以综合认定为准。
岗位有英语要求的,是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平均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或PTE60分及以上。
(三)岗位待遇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院选聘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岗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均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温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招聘】获取温州最新国企央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医院、教师、社工、军队文职招聘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