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文成县本科生七折买房可以个人申请吗?
导语 日前,《2020年温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发布,申请系统将于3月15日(本周日)至4月15日期间开放,文成首批37套人才住房房源启动报名。具体如下:
答,不能个人直接申请!按照流程,首先由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符合公告中申请条件的人才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准备所需的纸质材料。用人单位对人才提供的材料校对审核后,在材料上签字和盖章。
一、申请时间
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文成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文成县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01、全职在文成县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温委人〔2019〕9号>执行);02、全职在文成县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
03、全职在文成县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三、申请流程
01、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
按照流程,首先由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符合公告中申请条件的人才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准备所需的纸质材料。用人单位对人才提供的材料校对审核后,在材料上签字和盖章。
上传6类材料:
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全职工作合同、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婚姻状况材料
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02、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注册: http://www.wzrctop.com/Web/index.aspx用人单位登陆申请系统,进入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再点击“单位申请”按钮。
系统会自动转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官方界面首页,用人单位在“法人登陆”一栏中输入已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申请系统(如用人单位没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需先注册帐号)。
03、申请人才住房配售进入申请系统后,用人单位点击“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页面,申请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
需按照提示填报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
第二步:
填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上传申请人相应的材料(扫描件),材料上需有用人单位盖章、签字。
第三步:
上传材料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完成全部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如需查询申报相关信息,可点击页面“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四、工作流程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平台(http://www.wzrctop.com/Web/index.aspx)”,按照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资格联审。
由人才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按权属开展联审,对通过人才资格、住房资格审核的人才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单位内部进行资格公示,资格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制发方案。
住建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房源分配方案。根据房源分配方案在相关网站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公布摇号选房方式和首批配售型人才住房项目地址、数量、面积、购买价格等内容。
摇号选房。
对公示合格人才将根据房源分配方案组织摇号选房,首先摇取顺序号,再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
公示、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证件。
五、注意事项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咨询电话:文成县委人才办:0577-67833866
文成县住建局:0577-6786885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住房】即可查看温州人才住房申报入口、材料流程、房源(户型图+小区)、摇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