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指南(金额+范围+入口)

导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2025温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领指南(金额+范围+入口)

  2025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含,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时间

  ▍补贴申请时间自2025年1月11日0时—2026年1月10日24时。

  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 13000元

  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 15000元

  ▍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

  价格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

  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

  价格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

  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

  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补贴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

  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以印发文件为准。

  (二)跨年度政策衔接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执行。

  (三)补贴申领方式

  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浙里焕新·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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