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乱鸣喇叭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什么行为算是乱鸣喇叭?

导语 为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让文明交通成为广大市民的日常习惯,市文明办将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开车乱鸣喇叭整治及宣传行动,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好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在温州已日渐成为市民文明好习惯的同时,仍有一种不文明的出行方式影响着市民的休息和城市的文明形象,那就是——开车乱鸣喇叭!

  建设和谐宜居生活城市,让文明交通成为广大市民的日常习惯,市文明办将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开车乱鸣喇叭整治及宣传行动,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好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文明出行,维护文明城市形象,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我做起,不“乱鸣喇叭”,像礼让斑马线一样,自觉养成更多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什么行为算是乱鸣喇叭?

  错误的鸣笛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 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的;

  ● 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的;

  ● 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气喇叭”的;

  ● 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的;

  ● 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的;

  ● 在禁止鸣笛的路段使用喇叭的。

  有发生过这几种行为的车主可要注意了,一旦被抓了,可是要罚款的!怎么罚?

  具体怎么罚?法律有明文规定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该正常使用鸣笛的情况

  1.如果看到前边有溜车的、逆行的,或者在上路、弯道上视野受限,都得按喇叭提醒别人注意。

  2.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3.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注意: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实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

  灯光提示无效时,在采用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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