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的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优化龙港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40名。
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龙港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附件下载:
1.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2.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表.docx
3.关于印发《龙港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龙港市备案制教师、在读生(含国民教育系列);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5月24日1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5月24日14时
报考人员登录招聘考录系统(网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5日9时—5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试课对象(如低于开考比例直接进入试课)。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拟试课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课通知书》,试课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随带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随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复审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下载打印《2024年龙港市职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作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当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及普通话证书。报考001-007岗位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008-010岗位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试课
(1)试课时间:《试课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2)试课内容:国规教材、部编版或省编版教材。
(3)试课分值:总分100分,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试课3天前(不含试课当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市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不参加试课的,其空缺试课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①试课成绩高者优先;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③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至月份)早者优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课成绩×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凡不能在2024年8月3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户籍参照《2024年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一览表》,其中温州市户籍(生源地)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相关信息和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本公告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0577-5991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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