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指南

导语 以下详细说明了怎么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最多可带多少天药量、参保人员用药,检查,治疗有何规定、抗肿瘤放疗或化疗的辅助用药的支付有哪些限定、怎么办理备案手续、社保卡损坏或遗失后怎么办、什么情况下才可异地转诊,怎么办理、如何申请特殊病种、公务员慢性疾病,该注意些什么、每日清单与发票上的“自费”、“自理”、“自负”三名词的实际含义是什么?住院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哪些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什么情况下,才可异地转诊?怎样办理?

  1. 转诊条件:1)经多次检查会诊,不能确诊的疑难杂症;2)病情严重而当地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或无足够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转诊。

  2. 转诊原则。遵循转上不转下原则(主要为上海、杭州),转入医院必须要国内上一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转诊一般只能选择一家医院。如确需转第二家医院,必须有第一家医院的转诊证明。

  3.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需转外地诊治的,须由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或二级(含二级)以上专科定点医院的主诊医生填写《转诊介绍信》,经科主任签字,医院盖章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 报销规定:参保人员转外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15日内,由参保人员持社保卡、转诊登记凭证、身份证、原始病历、出院小结、有效住院收据及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到各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何申请特殊病种、公务员慢性疾病?该注意些什么?

  1. 特殊病种、慢性疾病范围:见后。

  2. 申请程序: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者,需携带病历(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病理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核准后,然后带社保卡、身份证、特殊病种核准单与近期2寸相片1张,再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或《公务员慢性疾病门诊专用病历》。

  3. 参保人员只能在温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医院门诊。

  4. 报销范围:限于与核准的疾病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

  5. 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患者可直接办理家庭病床。

  ■每日清单与发票上的“自费”、“自理”、“自负”三名词的实际含义是什么?

  1.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

  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

  2.自理: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先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3.自负:指职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帐户

  支付不足(目前不含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即医疗救助)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住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 不得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诊;

  2. 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障卡冒名就诊;

  3. 不得私自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而多报冒领;

  4. 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通知出院,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的,自通知之日起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哪些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 未经社保部门批准到非定点医疗单位就诊和转到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紧急抢救除外),由其自理;

  2. 因工(公)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

  3.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4. 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 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其自理;

  6.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自费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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