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导语 购买新建住房却手中余额不足怎么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申请贷款时需要连续缴存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呢?本人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呢?温州市关于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坐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自有资金部分已符合规定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七)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八)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九)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

  (十)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

  注1:购买拆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请查阅“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

  注2:异地公积金缴存的,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

  注3: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居住证”。

  注4:高层次人才的,需提供人才办的“高层次人才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温州公积金提取|贷款|补贴|缴存办理指南、公积金账户查询入口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