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失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导语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有关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畅通失业登记渠道、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

  办理失业登记

  经失业登记后,失业人员可享受相关就业失业政策。

  1.失业登记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2)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

  (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退出灵活就业,或从事有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人员。

  2.失业登记办理地点

  由本人向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窗口申请办理,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申请办理。

  常住地是指失业人员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上记载的现居住地;就业地是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就业登记地或劳动用工备案地;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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