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瓯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补贴条件、申报方式及联系电话等申报指南,详见正文。
瓯海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贴条件
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
补贴标准和期限
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所需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
4.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①学生证和学信网认证的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毕业生提供)。②退役军人印证材料或证件。③残疾人证。④就业困难人员印证材料。⑤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
5.劳动合同。
申报方式及联系电话
申报方式: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报。
联系方式:0577-8853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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