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龙湾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导语 2021年温州龙湾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赶快来报名吧!,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期:6月21日
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日期:6月21日
特别提示:
今年因疫情关系,给予新居民企业员工稳岗优工“新居民加分奖励”,即在龙湾企业工作且今年在龙湾过年的新居民员工,给予5分的新居民积分制加分奖励。点击查看》》快来领取5分新居民积分加分奖励啦!
申请基本条件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参加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
申请入学积分流程
1、关注动态
关注“龙湾新居民”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计分标准以及积分制入学办法等。
2、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居住地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提出积分申请,也可登录“龙湾新居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
3、提供材料
依照《温州市龙湾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指标体系》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受理申请
各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依托积分管理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5、审核评分
6月21日前,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复审,6月2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完成审核并由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按龙湾区新居民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
6、对象公示
根据区教育局当年度参加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子女居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政策,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序并进行公示。
7、安排入学
7月5日前,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将拟入读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确定入学申请人的入读公办学校并告知申请人。
8、办理手续
获得积分制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根据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至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居住所在地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龙湾新居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选择自主申报,相关资料须一次性提交),依照《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2021温州龙湾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申请方式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及各街道积分申报联系方式
单 位 |
地 址 |
电 话 |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永宁西路518号) |
0577-86966209 |
永中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永中街道龙海路6号 |
0577-56855178 |
蒲州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蒲州街道办事处 蒲江北路67号(三号楼201室) |
0577-56605018 |
状元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 |
0577-86800382 |
瑶溪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瑶溪街道龙永路127号(永胜村委会一楼) |
0577-86611998 |
海滨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海滨街道沙村路29号 |
0577-55875717 |
永兴街道 社会综治服务中心 |
永兴街道环镇东路99号 |
0577-56607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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