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机动车及摩托车交通管理政策(限行时间及车辆类型)
导语 温州市区除交通高峰时段(每日上午7时至9时,16时至20时)外,允许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除外,下同。)经六虹桥路、划龙桥西路出入六虹桥货运市场及吴桥工业区;允许运送农贸产品载货汽车经六虹桥路、西山南路、锦绣路出入浙南农贸市场。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市区机动车交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北以瓯江为界,东至三垟大道、上江路、蒲中路、会展路、香源路,西至娄东大街、翠微大道、双南线、泰力路,南至瓯海大道(不含三垟大道、上江路、蒲中路、翠微大道、双南线、泰力路、瓯海大道)环线范围内的道路及瓯江路(香源路—龙腾路)、七都大桥,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教练车、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公交车、旅游车除外)、重中型载货汽车、非市区牌照载货汽车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非市区牌照的二轮摩托车(执法、抢险、邮政车辆除外)、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通行;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禁鸣区域向东延伸至龙腾路)。
除交通高峰时段(每日上午7时至9时,16时至20时)外,允许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除外,下同。)经六虹桥路、划龙桥西路出入六虹桥货运市场及吴桥工业区;允许运送农贸产品载货汽车经六虹桥路、西山南路、锦绣路出入浙南农贸市场。
二、南至锦绣路,北至望江路,东至环城路、飞霞北路、飞霞南路,西至勤奋路、双南线(不含上述道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每日7时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轻微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南至人民路,北至百里东路,东至解放街,西至信河街(不含百里东路、信河街)环线范围内的道路及人民路全线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轻型载货汽车通行。
四、东至车站大道,南至锦绣路,西至双南线、勤奋路,北至百里路、江滨西路(不含锦绣路、双南线、勤奋路、百里路、江滨西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每日17时至19时,禁止市牌摩托车通行(执法、抢险、邮政车辆除外)。
五、五马街为城市步行街,全天24小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六、下列区域或道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非市区牌照二轮摩托车(执法、抢险、邮政车辆除外)、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载货汽车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其中机场大道允许上述车辆南北横穿通行。
(一)黄龙住宅区东至营楼路,西至康盛路(宁波路),北至双南线,南至康强路(不含康盛路(宁波路)、双南线)环线范围内的道路;
(二)机场大道(西起上江路、蒲中路,东至甬江路、文化路);
(三)龙湾区中心区南至镇标路,北至永宁路,西至建中街,东至永强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
(四)高教园区东至园区东路、中心西路,南至朝阳新街、 求知路、中心南路,西至园区西路,北至丁岙河南侧沿河道路(不含园区东路、朝阳新街、园区西路、丁岙河南侧沿河道路)环线范围内的道路;
七、七都岛本岛道路,每天7时至22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放喇叭。
八、下列道路除特别注明单向通行时间的外,每日7时至24时,所有车辆(除城市公交车、自行车外)实行单向通行:
(一)从南至北单向道路:1、九山路(人民路—蛟翔巷);2、解放街(纱帽河—百里路);3、天窗巷(蛟翔巷—珠冠巷);4、城西街(广场路—沧河巷);5、广场后巷(广场路—广场后巷21号);6、勤奋路(双南线—雪山路,单向通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7、原黎明中路278弄(黎明西路—东游路);8、黎明西路294弄(黎明西路—垟儿路);9、大同巷(五马街—晏公殿巷);10、新桥头下(施水寮—广场路);11、仓后(七圣殿巷—施水寮);12、飞霞北路(新阿外楼门口—江滨西路);13、上村路(学院西路—民航路);14、谢池商城东侧区间道路(飞霞桥路—谢池巷,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5、龟湖路197弄北段(金丝桥路51弄—龟湖路);16、前庄路(学院路—黎明东路);17、翠微公园东侧上山道路(鹿城路—望江西路);18、振中街(永中东路--永康东路,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9、洪殿北路(黎明东路—洪福巷);20、牛山北路8弄(炬高路—牛山北路);21、蝉街商厦西侧支路(蝉街—七圣殿巷);22、金祥商厦西侧支路(小高桥—蝉街);23、金茂商厦西侧支路(大高桥—小高桥);24、文华大厦西侧支路(大高桥—小高桥);25、南浦大厦西侧区间路(划龙桥路—南浦大厦北侧区间路,单向通行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26、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东侧支路(花柳塘—人民东路);27、黎明工业区48号西侧支路(黎明工业区48号—嘉鸿花园南侧支路)。
(二)从北至南单向道路:1、横井巷(百里东路—瓦市巷);2、河西桥(瓦市巷—县后巷);3、高盈里(县后巷—县前头);4、兴文里(县前头—公园路);5、柴桥巷(登选坊—第一桥);6、谢池巷168弄(府学巷—谢池巷);7、龟湖路197弄南段(金丝桥路51弄—锦绣路);8、兴墅路(学院西路—龟湖路);9、振中街(永中路—永强路,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0、新国光商住广场东侧支路(七圣殿巷—蝉街);11、壬子巷(蝉街—小高桥);12、纱帽河商厦西侧支路(纱帽河—第一桥);13、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东侧支路(人民东路—花柳塘)。
(三)从东至西单向道路:1、纱帽河(解放街—登选坊);2、广场路(解放街—府前街);3、胜昔桥路(大士门—九山路);4、朝霞大楼南首区间路(飞霞南路—亦美大厦东侧支路);5、花柳塘(江南大厦东侧支路—大南路);6、墨池坊(杨柳巷—解放街);7、晏公殿巷(解放街—公安路);8、谢池巷(谢池巷8号—解放街);9、蝉河(大南路—莲花路);10、金丝桥路51弄(金丝桥路—龟湖路197弄);11、望江西路(勤奋水闸-西城路,单向通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12、永中路(永强大道—护寺桥,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3、永康东路(振中街--罗东街,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4、东游路(车站大道—灰桥路);15、华侨饭店北侧支路(信河路—人民西路);16、游泳桥路21弄(游泳桥23号—鹿城路);17、全坊巷(府前街—金祥商厦西侧支路);18、大高桥(府前街—信河街);19、花源路(宏源路—万源路)。
(四)从西至东单向道路:1、半腰桥路(鹿城路—河通桥);2、鼓楼街(府前街—解放街);3、蛟翔巷(九山路—信河街);4、周宅祠巷(信河街—仓后);5、柴桥巷(府前街—登选坊);6、第一桥(柴桥巷—解放街);7、府学巷(解放街—府学巷14号);8、县学前(公园路—兴文里);9、招贤巷(解放街—墨池坊3号);10、广场后巷(广场后巷21号—府前街);11、虞师里(莲花路—大南路);12、康乐坊(解放街—康乐坊201号);13、环园路(前庄路—学院东路);14、永强路(罗东大街—永强大道,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至21时);15、荷花路(闻宅巷—飞霞南路);16、康兴路(康园路—康华路);17、景山小学门口区间路(景山小学路口—西山东路,单向通行时间为上午7时15分至8时15分,15时至17时);18、小高桥(信河街—府前街);19、康源路(府东路—新城大厦东侧支路,单向通行时间为7时30分至20时);20、温州实艺幼儿园北侧支路(万源路——黎明工业区33号)。
九、市区有关车辆禁左(直)及限速措施,以市区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线)为准。
十、本通告自2013年3月5日起开始实施,原有相关通告同时废止。本通告由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3年2月28日
关于对龙湾行政区域内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龙湾行政区域内(不包含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下同)人力和机动客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实施限行通告如下:
一、龙湾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人力和机动(包括电动、燃油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客货运三轮车上路行驶。
二、龙湾行政区域内道路(除330国道、228国道外),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鹿城、龙湾、瓯海以外牌照的摩托车(执法、抢险、邮政等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
三、违反本通告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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