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经开区民办学校招生变化最新
导语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推行“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实际,特制订《集聚区(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的招生特点有哪些?赶快来看看吧!
民办学校招生变化特别提醒
(一)招生对象
符合入读经开区公办中小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拥有经开区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小学毕业生,或父母拥有在经开区域内购置房产(住宅类)的购房发票和经房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均可以报名经开区优质民办中小学。
(二)招生录取
1.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2.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招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每人限报1所。补报人数不足补招计划的,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三)录取确认
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备其他民办学校递补的机会。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已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各民办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确认与签订承诺书,并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若被两所学校同时预录取的,以缴费确认为准。
本实施办法由经开区文教体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58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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