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温州经开区公办学校招生程序及方式
导语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推行“阳光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实际,特制订《集聚区(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的招生特点有哪些?赶快来看看吧!
公民学校同招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一组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一)公办学校招生程序及方式
公办学校按照“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对报名对象分类分批排序,录取入学。当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符合就读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报名对象的招生批次、户籍、房产、社保(新居民子女)等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第一至第三批次顺序分批招收学生,额满为止,具体方式如下:
1.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优先招收户籍迁入时间较早和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2.第一批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二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由学校动员分流或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额满为止,未录取的由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3.第二批学生录取后还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启动第三批招生,若报名学生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原则上按照学生父母的社保、用人单位、居住证均在经开区者优先,具体由学校制订录取细则;在经开区符合入学条件而未被学校录取的,由学校动员分流或区文教体工作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新居民子弟学校),按照《2020年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 温州本地宝 ,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入学】即可获取温州幼升小、小升初、幼儿园报名指南、招生公告、网报入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