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州鹿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时间+金额)

导语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鹿城区范围内对名下旧房进行装饰装修、厨卫局部改造的房屋产权人。

  2024温州鹿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报指南(入口+时间+金额)

  申报对象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鹿城区范围内对名下旧房进行装饰装修、厨卫局部改造的房屋产权人。

  申报入口>>>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

  奖励额度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鹿城区范围内,对名下旧房进行装饰装修、厨卫局部改造过程中,购买用于装饰、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整体卫生间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本次补贴的旧房范围是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

  申报材料

  1.装修告知登记(备案)凭证:房屋建筑码或装修登记通知书。

  2.房产证明:2022年1月1日前取得的产权证书。如果竣工验收合格时间早于2022年1月1日但产权取得时间晚于该时间,可以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项作为凭证。

  (1)通过浙里办的“城建档案查询”或“不动产智治”模块查询资料。

  (2)前往温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鹿城区松台街道雪山路75弄1号)或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鹿城区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住建窗口查询资料。

  (3)提供房屋竣工标志牌照片(小区内可以拍照)。若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备案表)或房屋竣工标志牌里工程名称与现在小区名不一致的,需物业公司在材料上说明并盖章确认。

  3.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本次补贴要与装修施工工程相结合开展,不支持单纯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合同资料。合同甲方需为产权人。

  (1)全包服务:需提供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需盖公章)。

  (2)半包服务:需提供与装修公司或师傅签订的施工服务合同,以及物品采购合同(合同内不含安装服务,需盖公章)。

  (3)单项服务:与整体柜、洁具等供应商签订的物品采购合同(合同内需包含安装服务,并明确服务费用,可以是免费安装,需盖公章)。

  4.支付凭证:可以是银行卡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记录,支付时间需要在8月22日以后。

  5.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发票时间均需要在8月22日以后,发票的销售方不得为个人,抬头为产权人。发票类型不作要求。

  (1)全包服务:由装修公司出具发票,并提供盖章的物品材料清单明细。

  (2)半包和单项服务:由供应商出具发票,并提供盖章的物品材料清单明细。

  6.物品材料清单:按照附件1填表说明填写。

  7.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不强制装修完毕,材料进场或者正在装修也可以作为凭证。

  8.申领补贴承诺书:按照附件2格式打印签字并盖手印。

  9.银行账号:需填报产权人的银行账号信息。

  10.亲属代为办理的,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关系页面)等资料。

  请下载模板,按模板填写上传

  附件: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物品材料清单(样表)、申领补贴承诺书

  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资金兑付按照先报先审、先审先得的原则,额度用完即止。如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额度提前用完,将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

  个人办事流程

  1.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2.申请人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度;

  3.申请人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鹿城区住建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系统按照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向鹿城区住建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鹿城区住建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经办,进入线下实地核查环节;

  4.区住建局督促属地街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核查台账由鹿城区住建局保存备查,核查无误的项目由区住建局在线审批通过;

  5.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发送公示提醒;

  6.公示无异议后,鹿城区住建局在每月底前向《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咨询电话

  政策流程问题咨询鹿城区住建局0577-88320262、0577-88320260;

  房屋建筑码问题咨询鹿城区住建局0577-883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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