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龙湾片区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志愿填报+录取批次)

导语 2025年龙湾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公布,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等内容,详见正文。

  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二)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以下学生:(1)未在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中报名的;(2)未参加我市中考的;(3)中考成绩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4)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

  (三)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考生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今年龙湾片区共设置36个平行志愿,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代码详见附件。

  (四)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

  第一批次为中外合作项目和专门类别学校、特长生和特色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等。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第三批次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统筹招生。在第一、二批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市域内民办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经市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省内市外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按规定实施跨市域招生,具体招生学校及招生细则另行通知。

  推荐阅读:2025温州龙湾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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