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怎么申请?(转出+转入)

导语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文为您带来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指南!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转学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请向瓯海区内学校转学(转入)

  (一) 办理时间

  家长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1日—15日;

  学校审查时间为8月16日—20日;

  区教育局审核时间为8月21日—25日。

  (二) 办理途径

  家长用手机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进入“义务教育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根据要求拍照上传佐证材料。家长不需送相关资料到学校(或教育局)。

  (三) 申请对象

  1.在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学生;

  2.父母在瓯海区内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下同)在区外就读的学生;

  3.高层次人才或优待照顾对象子女。

  (四) 安排原则:因学位(学额)紧张,向瓯海区内转学需从严控制。瓯海户籍的申请对象,若施教区学校无空余学额,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仅有父母不动产权证的非瓯海户籍的申请对象,若施教区学校无空余学额,原则上教育局将不予统筹。高层次人才或优待照顾对象子女申请转学的,根据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政策给予统筹安排。

  (五) 其他事项

  1. 学生在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2.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回户籍地就读除外)。

  3. 原则上区内学校不予互转。学生申请向民办学校转学,在符合转学条件的前提下,直接到学校申请,由学校自主决定并报教育局审核,但在校(年级)学生不能超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4. 特殊情况(高层次人才子女或优待照顾对象子女等)转学申请,可咨询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联系电话:小学88596969、初中88599985),家长除了要网上报名外,还需送纸质材料(到教育局),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9日—10日。

  申请向瓯海区外学校转学(转出)

  家长凭户口本或当地不动产权证、居住证、营业执照到转入地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由转入地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上发起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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