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温州市鹿城区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补贴标准

导语 保障家庭中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入保障家庭保障人数,不享受公租房保障。保障家庭为单人申请,且该申请人正在服刑的,区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并核实该申请人服刑情况后,终止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2025温州市鹿城区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被核准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家庭后,通过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形式实施保障。

  保障家庭中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入保障家庭保障人数,不享受公租房保障。保障家庭为单人申请,且该申请人正在服刑的,区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并核实该申请人服刑情况后,终止其公租房保障资格。

  (一)租赁补贴

  登记为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由其自行向市场承租住房,政府予以补贴租金。

  登记为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与区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后方可实施保障,逾期3个月不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登记为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补贴按以下标准实施:

  1.保障面积标准:按人均18平方米计算,保障家庭面积按人口数计算且不低于45平方米。

  2.租赁补贴标准: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等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其他保障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50%确定。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的,但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参照低收入家庭的标准。

  3.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1)低收入(分散供养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等)及三孩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保障人数×18平方米/人-现有房产面积)×市场平均租金;

  (2)其他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保障人数×18平方米/人-现有房产面积)×市场平均租金×50%;

  家庭月补金额低于300元的,按300元计算。

  租赁补贴开始发放时间从申请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当月开始计算,分别于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发放补贴。

  已获得农村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不再给予公租房保障。

  >>>2025温州市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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