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青年安居公寓申请指南(对象+政策+房源)
导语 除毕业前1年到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外,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温州湾、龙湾求职、就业、创业,且个人及其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在温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的35周岁(含)以下其他青年。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青年安居公寓
对象:35周岁(含)以下其他青年们
待遇:无论你的学历高低,只要你有意愿来温州湾、龙湾找工作,就可以随时入住我们的青年安居公寓,享受6折租金入住待遇。
一、申请对象
除毕业前1年到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外,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温州湾、龙湾求职、就业、创业,且个人及其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在温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的35周岁(含)以下其他青年。
二、政策及标准
1.入住房源: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纳入新温州人青年安居公寓管理的特定房源(详见下方表格)。每套房源按卧室配置数可入住相应人数的青年,已婚青年可凭结婚证与家人共同入住1套。
2.入住优惠:入住期间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租金以市场评估价的60%配租。水电费、物业费、车位费、公共能耗费需自理(按人数、面积分摊)。
3.入住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最多可申请2次,累计入住公寓时间不超过180天。
三、入住房源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青年安居公寓申请表及附件。填写《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青年安居公寓入住申请表》《住房协查授权书》《无住房承诺书》,将申报材料整理为PDF格式后,以“来龙青年申请安居: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龙湾团区委邮箱(youth@126.com)。